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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运输工具驶离装货港的6小时以内,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或者理货部门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理货报告。
海关会将装载舱单与理货报告进行核对,对二者不相符的,将通知运输工具负责人。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在装载货物、物品完毕后的48小时以内向海关报告不相符的原因。
若是集装箱货物,理货报告以箱为单位申报,若是非集装箱货物,理货报告以单为单位申报。
深圳电子口岸平台为理货公司或监管场所经营人提供XML报文传输和页面页入的方式。